受人委托购房却动起坏心思
不仅拿假房产证糊弄委托人,
娱乐挥霍掉到手的6.7万元契约税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还以购买车位、装修商铺、
缴纳物业管理费、置办家电家具为名
收取82万余元,
仅替委托人缴纳了两年的物业管理费,
其他事项远未达事先承诺……
近日,
一房地产中介因涉嫌诈骗
被珠海警方刑拘!
2019年12月,外地的李女士通过某房地产中介黄某在珠海市购买了一套毛坯公寓和一间毛坯商铺。李女士因不便经常前来珠海,便书面委托黄某代办公寓房产证和收房。
李女士返回外地后,先后向黄某转帐契税费共计人民币7.6万元用于办理公寓房产证。期间李女士多次询问黄某房产证办理情况,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并谎称房产证已办好只待寄出。
资料图,图文无关。
今年3月,李女士来到珠海,查询得知公寓的房产证实际上还没办理,怀疑被诈骗便前往珠海市公安局洪湾派出所报案。
接报案后,民警逐一梳理转帐记录,重点调查黄某收到钱款的用途,并先后到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处、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取证。经深入研判所得证据,民警判断黄某(男,36岁)有诈骗的嫌疑,取得相关证据后于4月10日16时许在中山市坦洲镇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黄某对其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黄某供述,收取李女士的契税费后,他由始至终都没有去办理房产证,还用假房产证应付李女士,涉案钱款用于娱乐挥霍。
除此以外,黄某还以购买车位、缴纳物业管理费、装修商铺、置办家电家具为名收取了李女士82万余元,仅替李女士缴纳了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他事项远未达到承诺的预期,相关情形是否存在诈骗事实,警方仍在调查核实中。
目前,嫌疑人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珠海公安提醒:
各行业从业人员应尊重客户权益,严格职业操守,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市民如需委托他人办理事项,应谨慎选择受托人;如果办理的事项重要或涉及较多资金,应签订书面授权,并对授权内容、授权时间等进行限制,逐环节监督求证;交付证件复印件时,应当注明证件的用途,审慎签订全权委托授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一旦发现被骗,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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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海传媒集团 何进 通讯员李瑞献
责任编辑:阳紫微
编辑:闫宇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