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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士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7日在深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历史沿革,关于业绩对赌,关于三创四新及核心技术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热流道系统、精密注塑模具和注塑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品质制造”的工匠精神,通过持续创新,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热流道系统、精密注塑模具和注塑制品专业一体化的生产服务商。
关于历史沿革。金利创展设立时如追溯调整股份支付费用,对发行人股改前未分配利润期初数影响较小,不会造成股改前未分配利润为负,且对发行人股改时的净资产不造成影响,同时金利创展后续股权结构变动的股份支付费用亦较小:鉴于股权激励事项在报告期前已实施完毕,且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控制权无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发行人未进行追溯调整具有合理性。
深创投、红土创投的入股和增资价格系基于对发行人的估值经协商合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其两次入股价格均低于相邻时间入股的其他股东出资价格具有合理性。
关于业绩对赌。(1) 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上述对赌条款涉及的义务主体为董鹏鹏、张丽萍和铭芳投资,发行人在协议中不承担对赌义务。(2)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约定。股份回购和合格上市的触发条件是发行人未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发行上市,因此在 2023年 12 月 31 日届满前,无论发行人是否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均不会触发股份回购约定;即便发生回购情形,回购义务人董鹏鹏、张丽萍及铭芳投资增加持有股份将会增加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数量及比例,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不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稳定性。
(3) 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上述对赌协议项下,各方股份回购条款涉及的触发条件是发行人未在 2023 年 12 月 31日前完成发行上市,不与市值挂钩。(4) 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对赌协议关于股份回购和合格上市的约定,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综上,该等对赌条款内容的约定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亦不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稳定性。
关于三创四新及核心技术。发行人虽然产品具体应用领域不同,但研发方向与可比公司相比具有一致性,主要体现在新产品的设计开发,以及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使产品趋向精密、品质可靠等方向发展,同时不断优化工厂建设,提高生产效率。从现有经营规模、技术实力和工艺水平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较为雄厚,有利于提升其产能规模、市场拓展能力,使其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但从具体技术实力和工艺水平来看,发行人在产品精度使用寿命以及成型周期等方面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距,例如模具制造技术精度能达到士1um,粗糙度精度达 Ra0.2,使用寿命达到 500 万以上模次最短注塑成型周期达 3.9 秒,型腔数最高达到 288 腔,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而言处于良好水平,未来随着公司研发项目的顺利推进,将保持公司现有的技术和工艺的竞争水平。
因此,发行人处于开发阶段在研项目的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先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出于谨慎角度,发行人将“行业领先”描述修改为“良好水平”。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